為加快本市產業經濟轉型升級,鼓勵本市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工藝、設備、材料
和管理手段等提升產業發展的質量、效益,按照《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
法》(滬經信規〔2015〕101號)、《上海市重點技術改造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經信投
〔2015〕221號)的要求,從2017年1月1日起開展2017年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
資金項目(重點技術改造)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和方式
重點技術改造項目,主要支持符合《2017年上海市重點技術改造支持目錄》的固定資
產投資項目。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業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四)項目已經納入上海市產業投資三年滾動項目庫;
(五)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規劃、節能、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項目方案合
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六)項目拉動面廣,能盡快采購設備,并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七)項目應當具備建設開工條件,項目立項、資金、規劃、土地、環保等方面的手
續已經落實。
三、申報審核程序
(一)實施方式。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項目(重點技術改造)采取“常
年申報,分批審核”方式,項目申報系統全年開放,年內分兩批次開展項目評審。
(二)申報時間。申報起始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第一批項目評
審工作開始時間為2017年2月28日,第二批項目評審工作開始時間為6月30日,6月30
日以后申報的項目作為2018年項目儲備,在2018年優先納入項目評審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