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實施辦法》(滬科合〔2016〕22號)開展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根據《上海市政府關于加快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40號)、《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實施細則(試行)》(滬科規〔2018〕10號)開展本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工作。現將2019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入庫培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請時間:
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入庫培育)工作于2019年1月2日正式開始,實行放開申報、每月20日完成當月受理工作、每月審核。
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工作指引》規定,受理截止日期為9月20日,截止日期之前每月受理,每月審核;
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每月受理,每月審核。
二、申請條件: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須同時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高新技術入庫培育企業須同時滿足《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實施細則(試行)》第六條規定的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入庫培育企業條件。
三、入庫培育資金支持方式 :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入庫培育企業可獲得一次性培育支持,支持額度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發生的研發費用10%確定,補助額不足20萬的企業按20萬元獎補,超過200萬元的按200萬元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