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經委(商務委)、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2〕96號)以及《關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企業〔2012〕122號)精神,現就做好2012年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ㄒ唬┐龠M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類項目
1.技術進步項目。重點支持本市中小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形成新產品的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稱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項目),開發和申請專利的項目(以下稱專利補助項目),購置研發設備和儀器及軟件、改造相關場地及設施、提升研發能力的項目(以下稱提升研發能力項目)。
2.專業化發展項目。重點支持本市中小企業增強為裝備、汽車、船舶、鋼鐵、有色金屬、石化等行業以及軍工企業協作配套的能力,提高專業化發展水平的技術改造項目。
3.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項目。重點支持本市中小企業應用、生產節能減排產品的項目,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而進行的技術改造項目。
4.增加就業崗位項目。重點支持本市有產品市場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增加就業崗位的填平補齊技術改造項目、增加就業崗位的農產品深加工項目、挖掘和保護民族特色傳統工藝和產品的項目。
5.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重點支持本市中小企業在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其配套企業的項目。
6.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支持本市中小企業在日常辦公、財務、庫存、生產過程控制、銷售等方面應用寬帶和信息技術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項目。
(二)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類項目
1.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重點支持為滿足本市小企業創業發展所需場地,改造現有廠房以及相應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務設施,新建、擴建小企業創業用標準廠房等的項目。
2.服務企業和機構改造項目。重點支持為本市中小企業提供技術、質量、信息、集中治污減排等專業服務的服務企業和機構進行改造升級的項目,為本市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物流企業倉儲條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臺建設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報專項資金項目的單位必須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2〕96號)的有關規定,每個項目單位只能申報一個項目。申報促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類項目的,項目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符合現行國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申報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類項目的,項目單位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一)促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和優化類項目
1.基本條件
項目須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規定進行核準或備案(專利補助項目、提升研發能力項目、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除外),且屬于2013年底前建成、建設期不超過2年的在建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未明確建設期的,項目建設起始日期為核準或備案時間。
申請無償資助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超過2500萬元;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超過3000萬元。項目建筑工程投資不得超過固定資產投資的30%。
2.其他條件
(1)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項目,企業須采用與項目相關的有效期內的國家專利(其中購買技術應提供相關購買證明),或者具有2009年以來國家重點新產品證書、省部級新產品鑒定證書。
(2)專利補助項目,企業在2009年至2011年期間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和授權的專利數超過10項(其中發明專利超過5項),且專利已在生產中應用。
(3)提升研發能力項目,須是2012年底前建成、建設期不超過2年、固定資產投資不超過2500萬元的在建項目,且技術人員占企業總人數比例不低于15%,連續三年研發投入不低于企業銷售收入的2%,新產品銷售收入不低于企業全部銷售收入的20%。
。4)專業化發展項目,企業2011年協作配套產品銷售額應占全部銷售收入50%以上。
(5)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項目,其中的節能減排產品是指列入《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工業領域節能減排電子信息應用技術導向目錄》且已進入推廣應用階段的產品。
。6)增加就業崗位項目,項目完成后企業新增就業人數須超過現有職工人數的15%。
。7)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項目須在2010年底前建成,2011年運行良好;與項目相關的存貸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營業利潤率、銷售增長率等指標顯著提高。
。ǘ└纳浦行∑髽I服務環境類項目
項目須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規定進行核準或備案(單純購置設備的服務企業和機構改造項目除外),且屬于2013年底前建成、建設期不超過2年的在建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未明確建設期的,項目建設起始日期為核準或備案時間。
申請無償資助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超過2500萬元;申請貸款貼息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不超過3000萬元。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規?煞艑挼4000萬元。
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不得涉及新征用土地,其中新建、擴建標準廠房的,小型微型企業入住戶數的比率不低于80%。將投資規模較大的項目拆分為小項目的,不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額度
。ㄒ唬┲行∑髽I結構調整和優化類項目
1.提升研發能力項目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資金支持方式為無償資助,支持金額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軟、硬件)的30%,單個企業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2.專利補助項目。資金支持方式為無償資助,對企業2009年至2011年期間獲得的專利(含已受理專利),每個專利補助額不超過5萬元,單個企業補助額不超過200萬元。
3.其他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及優化項目。資金支持方式分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兩種。其中,貸款貼息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無償資助額度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且不超過企業已投入自有資金總額的50%。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二)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類項目
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服務企業和機構改造項目的資金支持方式分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兩種,其中,貸款貼息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確定。無償資助額度不超過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0%,且不超過企業已投入自有資金總額的50%。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400萬元。
(三)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專項資金不再重復支持。
四、項目申報
(一)2012年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用于小型微型企業和改善中小企業服務環境項目的資助額占全部項目資助額的比重不低于80%。區縣申報項目應向小型微型企業傾斜。其中,區縣申報專利補助項目、提升研發能力項目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項目數不得超過5個,浦東新區不得超過10個。
(二)申請單位應按照附件1所列,提交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三份。有關表格可登陸上海中小企業網站(www.ssme.gov.cn),在“上海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管理系統”中下載。
。ㄈ┥暾垎挝粦蚨悇盏怯浀厮趨^縣經委(商務委)申報,由區縣經委(商務委)提出初審意見并征求同級財政部門的意見后書面報送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3)電子版請發送至zhaomf@ssme.gov.cn。
。ㄋ模╉椖可陥蠼刂谷掌跒2012年9月5日,過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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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各區縣經委(商務委)應保存各單位報送的書面申報材料以備查。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12年8月13日
(聯系人:徐明江;電話:64225397;地址:大木橋路108號404室。廉政信息反饋專線電話:54521128;電子郵箱:ssme@ssm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