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上海科技創新能力,圍繞“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主線,根據國家和上海的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十二五”科技規劃,推進國際科技合作與開放創新,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特發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圍
專題一、企業國際合作
鼓勵本市企業通過技術轉移、海外投資、人才引進、合作研發等方式,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本年度重點支持:
方向1、生物醫藥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首仿藥物、醫療器械的研發與產業化。
方向2、3D打印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用于太陽能電池的3D打印技術、3D打印材料及應用。
方向3、民用航空機電系統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用于大飛機的電氣管理系統。
方向4、新技術服務業及數字電視技術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建筑業大數據服務、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價、下一代數字電視技術。
方向5、高性能纖維材料、含氟材料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用于寬頻天線罩的阻燃材料、耐高溫芳砜綸基復合材料、含氟特種材料。
方向6、節能減排、綠色環保技術研發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結合本市重大建設工程或項目的實用型節能減排技術和中水回用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執行期限: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經費額度:本類別每個項目支持額度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優先支持:企業與大學及科研院所聯合開展的國際合作;企業與本市經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合作開展的創新研究。
專題二、政府間國際科技合作
鼓勵我市企業與科研機構根據政府間科技合作協議開展國際科技合作,加大合作交流。
本年度重點支持:
方向1、醫院信息化和公共衛生大數據技術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利用各種公共衛生數據資源對健康領域重大社會問題進行預測與治理的研究。
方向2、糖尿病、肥胖等代謝性疾病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糖尿病、肥胖癥等代謝性疾病的發病機理和診治技術研究。
方向3、無線傳感技術等智能、綠色通信技術及其應用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利用現有網絡構架,以綠色互聯和異構網絡融合為目標的城市無線網絡技術研究;結合現有通訊網絡設施的節能降耗技術開發和應用。
方向4、適用于大規模生產的,低成本、高效催化劑的研發與制備技術
研究內容:重點支持碳氫鍵活化反應技術及其產業應用研究;二氧化碳化學轉化和低碳烷烴綜合利用的催化技術研究。
執行期限: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經費額度:本類別每個項目支持額度一般不超過50萬元。
專題三、國際學術合作交流
鼓勵我市科研機構通過與外方高層次科技人員開展長期、穩定的合作研究,提升本市科學研究水平。
執行期限: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經費額度:本類別每個項目支持額度一般不超過30萬元。
二、申報要求
1、申報主體資質要求:在本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申報單位必須有較強的研究團隊和較好的前期研究基礎,具備實施項目研究的必備條件。申報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確的研究目標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3、多家單位聯合申請時,應在申請材料中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并附上合作協議或合同;涉及知識產權實施許可或知識產權轉讓的須提供相關復印件等材料。
4、上海市科委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在研課題負責人不得申報。
5、鼓勵具備以下特點的項目:與重要國際科技組織開展科技合作;由我方主導的多國別、地區的國際科技合作;配合國家或地方對外關系發展需要而開展的對外科技合作;具有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
6、申請專題(一)“企業國際合作”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企業須與外方合作伙伴簽有并購合同或協議、技術轉移轉讓合同或協議、合作開發合同或協議及其他相應文本,并提供合同或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合同及合作協議或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與分工、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海外并購的需注明并購規模及并購計劃、引進消化吸收和合作研究的需注明涉及的知識產權情況;
(2)項目若是由企業牽頭申報,申報企業的年銷售規模應不低于3000萬元,用于該項目的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
(3)項目成果須在本市實現產業化,而且新增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
(4)項目最終能形成若干項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
7、申請專題(二)“政府間國際合作”和專題(三)“國際學術合作交流”項目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申請人應與國外合作伙伴具有良好的合作交流基礎,其所在單位須與外方合作伙伴簽有合作協議或相應文本,并在提交項目申請時一并提供有效的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中、外文)。合作協議或文本的具體要求如下:(a)合作文本須注明簽字雙方的姓名、單位、部門、職務(或職稱)及聯絡方式等具體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紙說明(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b)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內容、各方投入、分工、權益分配和簽署日期等要件;(c)合作文本約定的合作內容須與申請項目的研究內容相符;
(2)上述研究專題的項目若是由企業牽頭申報,牽頭企業應承諾用于該項目的企業自籌經費與申請資助經費的比例不低于2:1。
(3)申報專題(二)“政府間國際合作”的項目,須提供境外政府或當局主管部門對于此項合作提供資助的書面證明材料,諸如項目合同、撥款證明等。
(4)申報專題(三)“國際學術合作交流”的項目,須先由各單位科研主管部門組織本單位進行項目預申報、預評審,各單位根據預審結果,擇優在限額內向我委推薦。通過項目邀請來滬開展合作研究的海外高層次科技人員須是國外著名科研機構的高層次學者,或是在國際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的技術專家或創新管理人才。申請本類項目另須提交外國專家學者的個人簡歷和海外任職證明材料等附件。
8、推薦渠道:可通過主管部門、區縣科委、行業協會、產業園區、投資機構等渠道進行推薦,也可由企事業單位自薦。
三、申報方式
1、本指南公開發布。本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均可以從“上海科技”網站(www.stcsm.gov.cn)上進入“在線受理科研計劃項目可行性方案”,并按照要求認真填寫。
2、項目責任人年齡不限,鼓勵通過項目培養優秀的中青年學術骨干。項目責任人同期參與承擔國家和地方科研項目數不得超過3項。
3、已申報今年市科委其它類別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復申報不予受理。
4、每一項目的申報人可以提出不超過3名的建議回避自己項目評審的同行專家名單(名單需隨項目建議書一并提交)。
5、本指南發布時間為2013年4月27日,截止日期為2013年5月17日。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日期為2013年5月3日,截止日期為2013年5月17日。項目申報時需提交項目建議書1式3份,并通過“上海科技”網站在線遞交電子文本1份。書面項目建議書集中受理時間為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每個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書面文件請采用A4紙雙面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6、網上填報備注:
(1)登陸“上海科技”網,進入網上辦事專欄;
(2)點擊《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受理并進入申報頁面:
-〔初次填寫〕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專題名稱”中相應的指南專題后開始申報項目(需要設置“項目名稱”、“依托單位”、“登錄密碼”);
-〔繼續填寫〕輸入已申報的項目名稱、依托單位、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3)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4)網上填報時,所有相關附件均須上傳。
(5)申請人在填報項目可行性方案時,必須在“二、研究內容和技術關鍵”欄目中首先說明項目研究是否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國內國際合作,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出境,還需說明是否已經獲得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批準。
網上填報咨詢電話:64680066(每個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四、聯系方式
1、咨詢聯系人:顧諍真、袁宗謙、李晨浩、蔣宇錚
聯系電話:64315131、64315895、23112519、23112507
2、書面資料送達地址
上海市欽州路100號1號樓上海市科委辦事大廳
收件聯系人:曹飛宇
聯系電話:33637937
注:辦事大廳不接受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書面材料。
附件: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研計劃項目課題可行性方案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